在《用户体验的要素》一书中,有这样一句话(非原话):用户体验设计最终目的是提高工作效率。
保持应用的纯粹性,提高应用的使用效率,然后为使用者创造价值(时间就是金钱是无上真理)。
在互联网上生活,我感到越来越累,越来越烦躁。2.0 流行以来,诞生了无数应用。诸如目前成功的 Facebook,而我最近好像看到谁写道:开始使用的时候觉得很不错,可以看到友人的更新,随后却发现在 Facebook 上维护关系成了日常工作。(意思就是:天天上 Facebook,最后发现是 Facebook 上了我。)
WebOS 似乎最近又要热起来,我不禁要问一声:到底解决了什么问题?难道是为了在浏览器里面再打开一个浏览器么?那算了,我不是 WebOS 的目标用户。其实我心目中有一个 WebOS 的概念,比较接近于分布式计算,或者说是分布式 WebOS 吧。
FriendFeed 爆发,好像有人邮箱里面好几屏的被某某人订阅的通知邮件。有那么重要,需要邮件再告诉我么?邮件里面也没有“退订”的链接。
曾经多次跟要搞网站的朋友提意见说,把速度做到极致(访问和执行)。飞飞A!sp技术乐园速度是最简单的问题,但也是最复杂的问题。飞飞Asp,技术乐园
网速的影响,是对工作效率的最直接影响。哪怕只是延迟两秒,都会让人烦躁,然后到处乱点,最后导致浏览器假死,搞得不好碰上个死循环,系统崩了。飞飞Asp,技术乐园除了网速,还有使用者完成任务的速度。
将一篇文章加入美味书签,最少需要点两下(用 JS button,已登录状态),还得忍受网速带来的影响。
在 footbig 上,我要上传 10 张照片,并且要加入一个新相册。需要点击多少下呢?答案大致是 60 多下。不过 footbig 的实情是,速度足够快。
在我的 Nokia 上,给指定联系人发送文本短信(如果不计内容和查找联系人的输入),交互上面我得按键盘 10 下以上。然后还有,用 Nokia 的 3G 手机配置 email 需要…78步!
在这里,我真想学巴士大叔说:你有压力,我有压力,你做乜挑衅我呀?
只有少部分人喜欢折腾,喜欢重装系统,喜欢尝试新鲜玩意儿,而绝大部分人只是希望把事儿干好,不犯错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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